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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、环保厅、发改委组织专家复审并审定,决定授予符合条件的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换证手续,继续保持“广西清洁生产企业”称号。
近年来,柳钢持续推进清洁生产,从源头上坚持减量化用料用能,减少污染物产生。该公司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,实现全生产过程控制;运用成熟治理工艺实施末端治理,减少污染物排放量;先后建成了烧结机、氧化球团烟气氨法脱硫系统,每年减少二氧化硫约25000多吨,生产优质硫酸铵约50000吨;完成6座转炉进行一次烟气湿改干技术改造,外排废气颗粒物小于20毫克/立方米,远优于国家排放标准,每年减少颗粒物排放约200吨,环境和社会效益显著。
据悉,广西清洁生产企业评审每5年开展一次,2010年柳钢首次申报即获认可,此次为换证审核。2016年3月经专家组审定,认为柳钢通过5年来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,清洁生产成绩显著,予以通过复审,继续保持“广西清洁生产企业”称号。
(责任编辑:zgltw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