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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太钢吸收合并广东太钢

 因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东加工公司”)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佛山公司”)地域相同、业务重合,为进一步精简机构,降低管理成本,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,由佛山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加工公司。

   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,也不构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。根据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

    一、合并双方基本情况

    (1)合并方

    公司名称: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

    法定代表人:尚佳君

    注册资本:200 万元

    主营业务:销售金属材料(不含贵金属)、铁合金、矿粉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品);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品)。

    住所: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黎冲段(国际)金属交易中心第 5 座

    二层 19 号

    2019 年度财务数据,总资产:3085.80 万元;净资产:569.37 万元;主营

    业务收入:88000.40 万元;净利润:236.39 万元。

    (2)被合并方

    公司名称: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

    法定代表人:尚佳君

    注册资本:6000 万元

    主营业务:不锈钢简易加工、销售;销售:不锈钢深加工机械,各类金属制品(不含贵金属);仓储管理服务;技术咨询服务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。

    住所:佛山市禅城区 325 国道塘头金属材料市场北侧第三幢第 22、24、26、

    28、30 号铺

    2019 年度财务数据,总资产:7955.76 万元;净资产:6783.55 万元;主营

    业务收入:83522.95 万元;净利润:617.76 万元。

    二、吸收合并方案

    1、吸收合并的方式:佛山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广东加工公司全部资产、负债、权益、人员和业务,吸收合并完成后,佛山公司存续经营,广东加工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。

    2、合并基准日: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。

    3、合并范围:合并完成后,广东加工公司的全部资产、负债、权益、人员、业务及相关资质由佛山公司依法承继。

    4、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佛山公司承担。

    5、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,履行通知债权人、债务人等相关程序。

    6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,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,并依法按程序办理广东加工公司的注销手续,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。

    7、合并完成后,广东加工公司的在职员工由佛山公司负责统一安置。

    三、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

    该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整合,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,降低管理成本,提高资金效率,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。

    由于佛山公司、广东加工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本次合并前佛山公司、广东加工公司财务报表都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,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,不会改变公司原有合并报表体系,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实质性的影响。

    特此公告。

   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   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


(责任编辑:zgltw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