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涉矿市人民政府,省直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,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要求,省安委办制定了《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措施》《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防范措施》《停产停建非煤矿山驻矿检查措施》,现印发你们,请转发并要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市直有关部门、有关非煤矿山企业作出具体工作安排,认真贯彻落实,切实将停产停建矿山监管到位,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。
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0月22日